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一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25********1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03民初1163号 |
案号 |
(2021)闽0603执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罗一勇确认尚欠林群辉借款30000元,于2019年6月至2021年元月每月15日前各偿还1500元。款项支付至林群辉指定账户(账户:林群辉,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龙文支行,账号:6217001850006684113)。款项支付完毕,双方因本案产生的权利义务终结。二、若罗一勇未按期足额付款,则林群辉有权按尚欠金额及自2019年4月9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两项一次性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罗一勇负担(由林群辉先垫付,罗一勇应于2019年6月15日前支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