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林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8********3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6民初352号 |
案号 |
(2021)鄂1126执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董林超自愿赔偿原告宋学富各项损失8000元,并定于2020年6月25日前付4000元,2020年10月1日前付4000元,原告宋学富表示同意;二、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各方均不再另行主张权利。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被告董林超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