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0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03民初5763号 |
案号 |
(2021)赣0103执1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陶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湖区锐诚电脑经营部支付剩余购机款9200元及逾期利息(以9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20年5月27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元,减半收取41.50元,由被告陶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