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瑞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21********7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703刑初224号
案号
(2021)晋0726执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郝瑞永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苏俊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续亿根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罚金已缴纳)(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四、继续追缴被告人郝瑞永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三百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苏俊锐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三百元,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续亿根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五、作案工具白色两轮踏板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在案扣押的其余电动三轮车,由扣押机关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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