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4********38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16437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6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原告王裕安与被告龚明一致确认截至2020年8月19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27050元,共计人民币87050元。原告同意由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80000元,前述款项于2020年9月5日前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建安支行,账号6226096551839122,户名王裕安);2、被告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后,原告及被告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