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01********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民终1100号 |
案号 |
(2020)云2822执7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州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勐海华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磊自愿于2020年9月29日前偿还刘帮元借款本金46万元,并支付律师费2万元及一审案件受理费4250元;二、如果勐海华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磊在2020年9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借款本金46万元及律师费2万元及一审案件受理费4250元,刘帮元就可以以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云2822民初203号民事判决向勐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以上款项汇入刘帮元的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塘支行,卡号为623190000004471945的账户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