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明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526********044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26民初531号
案号
(2021)云2326执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何少奇、钟明仙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谷跃香借款本金100000元,并从2015年8月10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谷跃香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借款本金100000元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545元,由被告何少奇、钟明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3-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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