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明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526********04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326民初531号 |
案号 |
(2021)云2326执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何少奇、钟明仙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谷跃香借款本金100000元,并从2015年8月10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谷跃香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借款本金100000元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545元,由被告何少奇、钟明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