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霞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31********35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4民初2313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樊霞亮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方萍借款本金18486元。案件受理费263元,公告费56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樊霞亮负担并径付给原告方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