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夏华亮点装饰装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9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17民初10092号 |
案号 |
(2018)京0117执1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北京夏华亮点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北京皖南大轩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工程款560 000元,如未能按期付款,被告北京夏华亮点装饰装潢有限公司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原告北京皖南大轩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10月31日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工程款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0元,由被告北京夏华亮点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2-07 |
发布时间 |
2018-05-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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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小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7789995905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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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西街40号2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