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春风嘉业装饰装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1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1025民初1245号 |
案号 |
(2018)冀1025执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北京春风嘉业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向原告大城县万丰铝材有限公司给付158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元,财产保全费179元,合计278元,由被告北京春风嘉业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1-09 |
发布时间 |
2018-07-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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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庆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351310289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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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崇国庄村后街1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