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121********4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0191民初3101号
案号
(2017)鄂0191执15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确认被告武汉美乐家欣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欠原告武汉市江汉区作恒水暖批发商行货款26600元;二、上述款项,被告武汉美乐家欣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之前支付给原告武汉市江汉区作恒水暖批发商行,被告田军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如被告武汉美乐家欣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田军未按上述时间、金额还款,则另行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即自2016年4月1日起按每月3%计息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四、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8元,由原告武汉市江汉区作恒水暖批发商行承担;五、原告武汉市江汉区作恒水暖批发商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7-10-13
发布时间
2017-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7)鄂0191执1567号
立案日期
2017-10-13
执行法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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