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文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04********2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211民初5454号 |
案号 |
(2020)鲁0211执6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返还返还申请人货款本金54300元,于2020年7月14日前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银行账户:姓名:李志龙,账号:622908523016615358,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开发区支行);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以货款本金54300为基数,自2020年4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三、如被申请人不能按时足额付款,则再另行支付申请人违约金3000元。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159元,减半收取580元,保全费570元,合计115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于2020年7月14日前支付给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