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文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404********26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11民初5454号
案号
(2020)鲁0211执6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返还返还申请人货款本金54300元,于2020年7月14日前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银行账户:姓名:李志龙,账号:622908523016615358,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开发区支行);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以货款本金54300为基数,自2020年4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三、如被申请人不能按时足额付款,则再另行支付申请人违约金3000元。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159元,减半收取580元,保全费570元,合计115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于2020年7月14日前支付给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