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丽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21********1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112民初5603号
案号
(2021)闽0112执5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庄丽珍尚欠陈英玉货款10900元。二、庄丽珍于2021年1月25日前一次性还清货款10900元,双方因本案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就此了结。三、若庄丽珍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足额偿还货款,陈英玉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庄丽珍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从2019年8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