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耿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123********1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4民初20900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19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耿明明返还原告陈玉新借款2万元,支付时间为:于2020年2月10 日前支付5000元 ,于2020年3月10日前支付5000元 ,于2020年4月10日前支付5000元, 于2020年5月10日前支付5000元;二、如被告耿明明任一期逾期履行,原告陈玉新有权就剩余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75元由被告耿明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