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5********94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1民初22907号
案号
(2020)京0101执84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超偿还原告曹非同借款本金1 700 000元、利息20 000元及违约金100 000元(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原告200 000元,2020年3月1日前偿还原告1 000 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还清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二、被告刘峥对被告马超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诉讼费15 622元(含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马超、被告刘峥共同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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