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詹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1********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5549号
案号
(2021)浙0603执12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詹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给原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岩支行借款本金9111.24元及计算至2019年10月5日止的利息1670.29元,并支付自2019年10月6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加收罚息后的最高利率以年利率24%为限)。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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