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光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1********3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321民初1164号 |
案号 |
(2020)鄂1321执1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光传向原告刘斌赔偿30000元,自愿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下余10000元定于2019年12月1日前履行完毕(受原告刘斌委托,该30000元赔偿款汇往代理人汪翠萍账户予以转交,户名:汪翠萍;开户行:邮政银行随州分行;账号:6217995200044619234;被告吴光传已支付的2000元赔偿款除外)。二、原告刘斌与被告吴光传之间自此不再产生任何纠纷。二、原告刘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刘斌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