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光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9001********3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321民初1164号
案号
(2020)鄂1321执12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随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光传向原告刘斌赔偿30000元,自愿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下余10000元定于2019年12月1日前履行完毕(受原告刘斌委托,该30000元赔偿款汇往代理人汪翠萍账户予以转交,户名:汪翠萍;开户行:邮政银行随州分行;账号:6217995200044619234;被告吴光传已支付的2000元赔偿款除外)。二、原告刘斌与被告吴光传之间自此不再产生任何纠纷。二、原告刘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刘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随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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