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1********32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01民初3973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被告龙峰欠原告靳文利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3600元(起算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该款项由被告龙峰分4期偿还,从2020年9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8400元/月,第一期付款时间可延迟至2020年10月15日;二、若被告龙峰未按期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靳文利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708元,减半收取354元,由被告龙峰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