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1********32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801民初3973号
案号
(2021)云2801执3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被告龙峰欠原告靳文利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3600元(起算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该款项由被告龙峰分4期偿还,从2020年9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8400元/月,第一期付款时间可延迟至2020年10月15日;二、若被告龙峰未按期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靳文利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708元,减半收取354元,由被告龙峰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洪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