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五寨县易隆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民终738号 |
案号 |
(2021)晋0932执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五寨县易隆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给付大同煤矿集团忻州煤炭运销偏关有限公司预付款(含税)、管理费共计1904888元及利息损失(利息自2013年9月13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一审案件受理费31358元(大同煤矿集团忻州煤炭运销偏关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五寨县易隆选煤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9458元,由大同煤矿集团忻州煤炭运销偏关有限公司负担11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904元(五寨县易隆选煤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大同煤矿集团忻州煤炭运销偏关有限公司负担341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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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贾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928790212445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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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忻州五寨县梁家坪乡梁家坪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