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102********1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091民初1195号
案号
(2021)冀1091执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龚建明给付原告天津东赐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租赁费252000元,此款分别于2019年3月1日前给付50000元、于2019年10月25日前给付100000元、于2020年12月25日前给付余款100000元;二、双方纠纷就此解决,别无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