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杭州九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82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4民初14675号 |
案号 |
(2021)沪0114执8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杭州九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杭州速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88.284.95元:二、被告杭州九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杭州速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以688,284.95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原告杭州速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光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532826574XN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65号401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