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20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821民初992号
案号
(2018)鄂0821执恢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京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蒋捷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雷安时货款187000元,并自2016年6月22日起按年利率6%赔偿原告雷安时逾期付款损失至付清货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雷安时其他诉讼请求。债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09元,由被告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蒋捷径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京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8-03-27
发布时间
2018-06-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万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00722057025T
登记机关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
注册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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