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绿城建筑设备仪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2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21民初201号 |
案号 |
(2019)豫0721执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新乡市天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绿城建筑设备仪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二、被告郑州绿城建筑设备仪器有限公司欠原告租赁物大顶丝5380条,钢管29297.6米,接头扣22140个,十字扣258400个,转扣12400个,盘扣架横杆36603.6米,盘扣架立杆22296.9米,于2019年3月25日前返还。如逾期未返还部分,按照大顶丝0.05元每天每根,钢管0.012元每天每米,接头扣0.007元每个每天,十字扣0.007元每个每天,转扣0.007元每天每个,盘扣架横杆、立杆0.015元每米每天计算租赁费至返还租赁物或折价赔偿之日止。三、被告郑州绿城建筑设备仪器有限公司欠原告新乡市天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截止到2019年3月5日共计2026534.44元,于2019年3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四、被告马彦文、范涛对上述被告郑州绿城建筑设备仪器有限公司的债务各自承担250000元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7028元,减半收取1851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514元,均由被告郑州绿城建筑设备仪器有限公司承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发布时间 |
2019-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0721执5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26534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范军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8782200567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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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4号天地湾晴苑15号楼2单元9层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