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2********27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087民初1086号 |
案号 |
(2021)鄂1087执2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在被告龚涛已经向原告周明云承担赔偿款33589.43元的基础上,再由被告龚涛向原告周明云赔偿5万元整。该5万元的支付方式为:第一期支付1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二期支付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剩余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原告周明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639元,减半收取820元,由被告龚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