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422********27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087民初1086号
案号
(2021)鄂1087执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在被告龚涛已经向原告周明云承担赔偿款33589.43元的基础上,再由被告龚涛向原告周明云赔偿5万元整。该5万元的支付方式为:第一期支付1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二期支付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剩余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原告周明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639元,减半收取820元,由被告龚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4-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