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828********2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9123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30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帅偿还原告刘永利借款本金80 000元、利息35291.6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执行清;二、驳回原告刘永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被告秦帅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被告秦帅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执行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