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红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3********3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0103民初649号 |
案号 |
(2021)新0103执6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05000元,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4987.5元(105000元x4.75%x1年);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诉受理费2499.75元,公告费320元,共计112807.25元。请求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