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24********168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524民初1104号
案号
(2021)吉0524执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借款2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0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2015年2月16日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以本金2万元为基数,扣除已偿还利息2000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要求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150元,保全费420元,计570元。4、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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