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俞飞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419********2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481民特536号
案号
(2021)浙0481执13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海宁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被执行人俞飞杰、卢鑫达支付申请执行人王会斌货款 5 2 5 0 0元及利息 2 0 0 0元,共计 5 4 5 0 0元。2、被执行人俞飞杰、卢鑫达支付申请执行人王会斌违约金 5 0 0 0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24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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