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2********1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12刑初516号 |
案号 |
(2021)赣0112执6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熊超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7年3月20日止)二、被告人范敬文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三、被告人樊康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2年7月24日止)四、对被告人熊超非法获利五千七百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