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02********2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5881号
案号
(2021)浙0603执17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绍兴柯桥泽洛纺织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绍兴3弗莱尔纺织有限公司货款47866.85元,并赔偿其中15000元自2020年2月6日起、其中32866.85元自2020年3月1日起均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周峰对被告绍兴柯桥泽洛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绍兴弗莱尔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二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7元,由二被告负担,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4-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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