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童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4民初3262号
案号
(2021)浙1024执6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仙居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童超在判决生效之曰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丁勤强借款470200元,并支付利息(从2020年1月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丁勤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84元,减半收取 5 092元,由原告丁勤强负担592元,由被告告童超负担4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时间
2021-04-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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