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38********476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115民特89号
案号
(2021)鄂0115执3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周益江、周俊、廖静于2020年12月28日前共同偿还胡正天借款本金120000元以及2018年4月29日至2020年12月28日的利息(按照月息1%的利率计算利息);共计38360元。如周益江、周俊、廖静未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则胡正天可以就全部剩余未付欠款金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自2020年12月29日起,以借款本金120000元为基数,每月按照1%的利率计算利息,直至上述本息还清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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