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左霞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921********38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902民初1204号 |
案号 |
(2021)鄂0922执4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万晓泽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汉仁德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垫付款113593.46元,违约金34078元(违约金以113593.46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自垫付之日起计算至诉讼之日止),律师费4000元;2、被告万幼如、被告左霞林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