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2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鲁1791执15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候春华、于鲁卫共同偿还原告谢忱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2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以本金1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21日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宫金松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候春华、于鲁卫追偿; 三、被告候春华偿还原告谢忱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1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四、驳回原告谢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 200元,案件保全申请费5 000元,公告费520元,由被告候春华负担6 090元,由被告候春华、于鲁卫、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宫金松共同负担24 6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2-13 |
发布时间 |
2018-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鲁1791执1591号 |
立案日期 |
2018-12-13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3072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鲁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6758289610D |
登记机关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鄄城县凤凰乡工业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