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3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92民初1622号
案号
(2021)赣0192执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志勇给付原告蔡亮35000元以了解此案,该款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5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给付30000元;二、若被告宋志勇未按本协议第一款约定的任何一期限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视为后期所有未付款项均已届满给付期限,原告蔡亮可以就未付所有款项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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