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1********05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9民初4206号 |
案号 |
(2021)京0109执4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沈健给付豆建强欠付工资35 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给付5000元,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给付5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给付5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三百三十八元,由沈健负担,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给付豆建强。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