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3********9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04民初4330号
案号
(2021)川0104执2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事项:一、请求执行被申请人应返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人民币120,000元及利息9875元,本息共计129,875元。二、请求执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的违约金585元。三、请求执行被申请人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案件受理费1,640元,保全费1,265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五、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六、请求将被申请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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