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01********3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7104民初408号
案号
(2021)内7104执恢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赔偿原告王海荣保险金100000元。 二、被告孙志伟赔偿原告王海荣损失99664.67元(199664.67-100000元)。 三、驳回原告王海荣对被告通辽市大众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王海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1-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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