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穆明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321********7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04民初121号 |
案号 |
(2021)桂0304执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穆明旭与被告桂林市三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蒋廷万支付防水工程款本金22 000元及利息(以11 000元未偿还部分为本金,自2019年2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2019年5月1日止;以22000元未偿还部分为本金,自2019年5月2日起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36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穆明旭与被告桂林市三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