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321********5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703民初2341号
案号
(2021)陕0703执3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雷明向原告邓秀清支付货款25400元;二、驳回原告邓秀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5元,保全费274元,由被告雷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郑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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