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1********5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703民初2341号 |
案号 |
(2021)陕0703执3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雷明向原告邓秀清支付货款25400元;二、驳回原告邓秀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5元,保全费274元,由被告雷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