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掖市润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65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3民初1031号 |
案号 |
(2020)甘0723执14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掖市甘州区繁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偿还原告临泽县联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替其偿还的借款本金2214465.65元,承担利息425089.12元(2018年5月16日至2020年6月23日期间利息),合计2639554.77元,限被告张掖市甘州区繁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2020年6月23日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9.135%继续计算至该代偿借款还清为止;二、被告毛雪海、雒存贵、张掖市甘州区平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丁小虎、张掖市润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刘巧兰对被告张掖市甘州区繁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偿还原告的代偿借款本息2639554.77元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7916元(预交24616元),减半收取13958元,由被告张掖市甘州区繁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被告毛雪海、雒存贵、张掖市甘州区平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丁小虎、张掖市润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巧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巧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02756569424M |
登记机关 |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张掖经济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科技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