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2********33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191刑初105号
案号
(2021)浙0191执6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开发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沈霞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 0 0 0 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 0 1 7年 7月 3日起至2 0 2 2 年 7月 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清)。二、扣押于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含有宣扬“全能神”邪教组织教义和言论的宣传册1 1本、移动硬盘 1个、s d卡2 张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23
发布时间
2021-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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