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江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83********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2328民初45号 |
案号 |
(2017)云2328执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罗江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攀枝花市德霖商贸有限公司返还矿石款90000元;二、被告元谋县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罗江平应付的矿石款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攀枝花市德霖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4-24 |
发布时间 |
2017-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