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4********46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衢仲金网字第2747号
案号
(2021)辽01执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5666.68元,借款期限内利息195.74元;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截止2020年08月01日的逾期违约金、复利总计457.86元及2020年08月02日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及复利(以借款本金5666.6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三、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预付的案件受理费5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2021年01月14日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总金额暂记:6984.35(5666.68+195.74+457.86+53.00+5666.68*24%*164/36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