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汉中厚华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陕0721民初1388号 |
案号 |
(2021)陕0703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汉中厚华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李德厚、毛素华自愿在本调解书送达后30日内偿还原告马俊华借款本金100000.00元,如汉中厚华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李德厚、毛素华在一个月内未能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0元,自愿按月利率2%承担逾期还款的利息;二、被告张远华自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马俊华自愿放弃要求张清明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和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受理费2300.00元,减半收取1150.00元,被告李德厚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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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德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21222615051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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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阳春镇街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