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志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5********1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3民特672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16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吴志明应偿还奚望平借款本金341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款于2020年5月17日前还清;^~^二、如吴志明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奚望平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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