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孟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02********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中信执字00031号 |
案号 |
(2017)京0106执2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l、山东优卡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3、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4、北京金山绿韵科技有限公司;5、尤学永;6、李晓荣;7、李孟霞。二、执行标的:1、借款本金:人民币捌佰壹拾伍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元零贰分(8 157 375.02元);2、违约金:自2016年12月11日至清偿之日,按日利率0.5‰计算。三、责任范围:l、山东优卡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就上述债务向白琴承担清偿责任。2、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绿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尤学永、李晓荣、李孟霞作为保证担保人,应就上述债务向白琴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1-20 |
发布时间 |
2017-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京0106执2270号 |
立案日期 |
2017-01-20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157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