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孟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502********0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京中信执字00031号
案号
(2017)京0106执22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l、山东优卡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3、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4、北京金山绿韵科技有限公司;5、尤学永;6、李晓荣;7、李孟霞。二、执行标的:1、借款本金:人民币捌佰壹拾伍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元零贰分(8 157 375.02元);2、违约金:自2016年12月11日至清偿之日,按日利率0.5‰计算。三、责任范围:l、山东优卡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就上述债务向白琴承担清偿责任。2、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绿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尤学永、李晓荣、李孟霞作为保证担保人,应就上述债务向白琴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7-01-20
发布时间
2017-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7)京0106执2270号
立案日期
2017-01-20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15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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