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东明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30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702民初6778号
案号
(2021)鲁1702执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令被告山东东明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偿还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借款本金96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2月15日起至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止,按照年利率7.83%的基础上上浮50%计算利息;2.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对被告山东东明华联商厦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房产证号为东明县房权东明县字第201502408、201502409、201502411号的房产,在抵押范围内就其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权。3.被告山东御联商贸有限公司、李百顺、张兰芝、李满祥、张少林、翟俊霞作为保证人对被告山东东明华联商厦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4-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百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80730438539
登记机关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明县五四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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