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8********6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2828民终1779号 |
案号 |
(2021)鄂2828执恢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驳回原告邓年润的其他诉讼请求。二、董彪、周明、丰骏连带赔偿邓年润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器具费、营养费等共计104304.57元(董彪已支付的11933.8元,在执行时予以扣减);三、梅振赔偿邓年润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器具费、营养费等共计28446.70元(梅振已支付7000元,在执行时予以扣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4-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