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西省太谷县化工总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368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726民初994号
案号
(2019)晋0726执5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山西省太谷县化工总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韩建国借款利息104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1元,由被告山西省太谷县化工总厂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07-15
发布时间
2019-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晋0726执581号
立案日期
2019-07-15
执行法院
太谷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51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沛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726112944161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桃园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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